指「晚婚」MTV抄襲繪本「向左走,向右走」 國內首宗圖畫控告影像侵權案例
【記者朱慶文/台北報導】
知名繪本作家幾米控告台語歌后江蕙的國語歌曲「晚婚」的MTV,抄襲他的暢銷著作「向左走,向右走」。一審時判決拍攝MTV 的導演鄺盛須賠償100萬元,江蕙所屬大信唱片公司不得發行MTV的影像出版品,還須銷毀已製作完成的MTV。
但鄺盛和大信唱片上訴高等法院後出現逆轉,高院合議庭認為MTV表現意念或有類似,但在描述男女互動關係上並不相同,並非抄襲「向左走,向右走」,昨天下午改判決幾米敗訴確定。這是國內首樁圖畫控告影像侵權的案例,其結果甚具指標意義。
江蕙2000年初推出台語專輯「我愛過」的國語單曲「晚婚」MTV劇情裡,男主角連凱與女主角江淑娜比鄰而居,卻從來沒見過面,好不容易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於公園環形樹圃相遇,雙方一見鍾情,彼此在便條紙留下電話號碼,卻又因為突來的一場大雨,讓彼此唯一的聯絡方式模糊不清,就這樣一再錯過。
這樣的劇情,讓幾米認為大信唱片和MTV導演抄襲「向左走,向右走」的內容。但是MTV導演大喊冤枉,指出裡面橋段的靈感,源自於金城武和梁詠琪主演的電影「心動」和梁朝偉、王菲演出的「重慶森林」,而且男女相遇後錯身而過的情境,在許多電影中都有類似情節。
高院承審合議庭發現,MTV裡男女主角在公園圓形草叢裡相撞,兩人在公園聊天後遇到下雨,用衣服遮雨,在紙條上互留電話後分手,字跡被雨淋濕模糊無法用電話取得聯繫,雙方在捷運、天橋等地錯身而過的情節雖然內容與幾米的創作近似,但這些相似橋段僅是MTV十個橋段中的三個,加上類似意念在其他電影創作中也有類似畫面表現,而且MTV 在描繪男女主角互動關係上和「向左走,向右走」也並不相同,難以認為MTV抄襲。
【2004-06-05/聯合晚報/1版/要聞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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