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改變警察臨檢制度」幕後故事 罹患精神分裂症的哥哥,夜晚散步未帶身分證…心懷不平的弟弟,自修法律四處奔波… 再加上不收錢的律師…
【本報記者 朱慶文】
一個疑似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受害人,一個心懷不平而執著的弟弟,再加上一個熱心的律師,昨天打贏了一場「人權」戰爭,「只要是對的事情,我就要做到底。」只有國中學歷的李榮龍,因認為三年前哥哥李榮富在住家附近散步遭警方非法臨檢,替哥哥四處奔波,問遍可能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,終於找到律師肯替他寫釋憲聲請書。昨天獲悉他的努力,讓大法官作出五三五號解釋改變警察長期侵犯人權的臨檢程序時,李榮龍開心的笑著說:「這就是法律的真諦。」
回憶起哥哥三年前被臨檢的過程,李榮龍仍對警方當時的處置有滿腹不滿。他說,哥哥長期患有精神分裂症,當天晚上九時許走在重陽橋上,卻被警方攔下要看身分證。李榮龍表示,哥哥不過就在住家附近的重陽橋散步,沒有帶身分證,卻被警方搜身,因為氣不過,罵了一句三字經,還被帶回警局,問筆錄到凌晨一時才回家,最後還被判拘役。他氣憤的說:「在自己家附近散步還要帶身分證嗎?沒帶身分證是罪大惡極嗎!」。
李榮龍的管區員警獲知這件釋憲案的端倪,驚訝的說不出話來,不敢置信這位改變警察長期臨檢勤務方式的人,不是總統、不是警政署長,而是他管區中毫不起眼的平凡之家。一位檢察官聽到李榮龍聲請釋憲的過程,更豎起大拇指連聲稱讚,他說:「沒有法律人的偏執,不可能做成此事的,更何況是沒有受過一天法律教育的民眾。」
今年四十三歲的李榮龍,未婚,和哥哥李榮富、母親住在卅幾年的老家三層樓中。樓下是以前家裡做螺絲的工廠,他和哥哥為幫家裡做工,都沒有受過高等教育,他國中畢業學歷,哥哥國小畢業。日前工廠因經營不善結束,家裡堆著以前工廠賣不出去的器具,加上經濟不景氣,李榮龍和哥哥目前都還在待業中。
李榮龍回想自己對法律的執著,應該是源自於多年前隔壁興建大樓時,建設公司施工不慎毀壞他老家的牆壁,由於建設公司不認錯,李榮龍開始到圖書館自修民法書籍,獨力跟建設公司打官司。李榮龍靦腆的說:「因為家裡經濟情況不是很好,法律的書籍又貴,所以我只好去圖書館借書看。」
為了省錢,這次聲請釋憲,李榮龍找遍可能的免費法律諮詢,台北有法律系的大學,李榮龍都找遍了。李榮龍表示,在他請求幫忙時,許多法律系學生都認為警察臨檢過程已經違反人權,但是當指導教授一出面,就把學生和他的見解給打了回票。
李榮龍說,這些教授搬出一大堆理論,他聽得迷迷糊糊。他不管那些繁瑣的法律理論,只知道憲法是維護人權的,李榮龍後來知道張炳煌律師在「康復之家」有免費法律諮詢,他因此將哥哥受到警方臨檢的過程告訴張律師,而熱心的張炳煌也不收分文,義務替他寫釋憲聲請書,並打勝了這場法律戰爭。
【2001-12-15/聯合報/3版/焦點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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